为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祥娥 刘逸
副组长:陈永军 蔡昌新
成 员:吴爱平 郑恭明 周箩鱼 叶刚 杨旭辉 李刚
纪检委员:郭启玮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条件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同时附审定后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获奖证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10号楼204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
2.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后公示(卓越班、产业班、人工智能班单独排名),期满后将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名单报送教务处;
3.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学院根据名额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第二轮公示(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报教务处。
四、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老师 |
1 |
8月27-28日 |
下达推免通知、公示推免方案。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782985694。 |
王禹璐 |
2 |
8月29日—9月1日 报名截止日期:9月1日下午17:00 |
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学院(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10号楼204办公室。要按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
王禹璐 |
3 |
9月2-7日 |
分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的初选名单在院网公示3天。 |
推免领导小组成员 |
4 |
推免指标下达后(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学校确定学院正式推免名额后,学院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报教务处。 |
王禹璐 |
五、相关说明
(一)排名要求。按专业(卓越班、产业班、人工智能班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三)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四)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五)“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分学院分专业进行公示即可。
六、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716-806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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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8日
教务处通知: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https://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712.htm